网站客服 发表于 2014-5-5 20:31

咔够网中华相机论坛新增版主申请与审核

第一章 总则1.为规范社区版主的申请,促进中华相机论坛健康活跃、持续发展,现制订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中华相机论坛所有公共版面,不包含站务版面以及做出特别说明的版面、商业合作类版面。  
第二章 申请资格1.凡在中华相机论坛注册的用户,具备对口专业理论实践及热情积极协助会员均可申请版主。2.申请版主的中华相机论坛用户须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期间无违规记录,或由老会员及版主与管理员推荐。3.具有对摄影与器材类有一定的学识及充足的上网时间确保版务处理工作正常进行。4. 自愿、义务(暂定)为网站及论坛会员服务,协助,解答,引导。5. 熟悉所申请管理的版面并对专业理论实践知识丰富熟知。
第三章 版主申请1. 申请版主的注册用户须填写申请表格(见附件),并以“申请中华相机论坛XXX版块版主”为标题,邮件到camgle@hotmail.com(信箱)2.中华相机论坛板块版主数量原则三人(原版块暂时不变,新版块按新要求进行),不受理超过版面版主人数上限的版主申请。3.因违中华相机论坛相关规定被撤职(含任期内因考核不合格被撤职)的注册用户(含使用其他马甲ID),6个月内不再受理其担任版主的申请。4.因个人原因需辞职的中华相机论坛版主,中华相机论坛七日内给于答复。
第四章 版主审批1.需提交实名备案资料请发到(信箱) :camgle@hotmail.com。申请人须确保个人资料准确、真实,如发现资料不属实者,申请将不予通过。2.提交版主申请后,论坛版主委员会在七天内表决,并在论坛公告区发布。(未通过审核申请站内短信或邮件告知其结果)3.审核通过的首先聘用为实习版主,实习期一个月。实习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实习版主转为正式版主。考核不合格将免去实习版主职务。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5.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华相机论坛所有。相关条款的变更或条款解释在论坛管理版进行公告,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期盼您加入咔够网中华相机论坛大家庭。

下载附件.版主申请表

jinwm 发表于 2014-5-5 20:33

支持一下:handshake

白云 发表于 2014-5-5 21:04

祝愿《中华相机网》越办越好!

大莱 发表于 2014-11-6 23:58

白云 发表于 2014-5-5 21:04
祝愿《中华相机网》越办越好!

在这网买了很多东西:lol

三十而坐 发表于 2014-11-7 16:30

期待新生力量加入

ABCD清水渠 发表于 2021-7-30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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